明洪武二年(1369年),铸洪武大钟,耗铜六千斤,上有“洪武二年铸,祝皇太子千秋”铭文,声洪震远。
清初以来,静安寺屡经兴废。清乾隆六年(1741年),礼部侍郎麦焕出资重修大殿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,歙人孙思望倡议捐资重修殿堂。寺僧大海,曾将寺内被火焚余的宋代银杏树干,雕成十八尊罗汉及一尊韦驮像于寺内供奉。咸丰同治年间,静安寺毁于太平天国战火,唯余一座大住持殿。清同治年间(1862~1874年),仅存1座大殿。光绪初年,大殿塌记。清光绪六年(1880年),在鹤峰法师的住持下,重建静安寺,翌年四月初八寺宇落成。自此形成有名的一年一度静安寺庙会。光绪九年(1883)由李朝观作记、住持鹤峰勒碑,《重建静安寺记》碑文今仍保存于大雄宝殿前壁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,第一个全国性佛教组织——中华佛教总会成立,会址设于静安寺,著名爱国诗僧寄禅法师(八指头陀)任会长。次年,寄禅为保护全国寺庙财产,赴京请愿未果,不幸圆寂于北京法源寺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3月,中华佛教总会在静安寺开首次全国代表大会,会议推选冶开法师、熊希龄为会长,清海法师为副会长,圆瑛法师为参议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