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》昨天获表决通过,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阐释:“推动形成管理有序、服务规范、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体系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居住需求”。管理有序,意味着地方立法对群租说“不”;服务规范,指向的是更多惠民政策投向保障性租赁住房、搭建数字服务管理平台,减少出租人、承租人间的“信息差”,在更公平透明的环境下实现“一键”找房。
明确定义“群租”,“二房东”需办理登记
“对暴露出的各类问题重拳出击,治沉疴需下猛药。”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魏蕊认为,打击群租现象、规范管理“二房东”等是关键。群租,是超大城市治理中的难点和堵点。“衣帽间等被大改,一室一厅成了三室一厅。”为此,上海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群租的相关概念和定义。一间房住多少人、一套房分隔成什么样,才能称得上群租房?这些基层治理中的模糊点都有了法条依据。《条例》明确: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。
针对“二房东”,《条例》也明确,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转租房达到规定数量,需依法办理登记。由此,进一步加强管理,保障租客权益。
整治群租乱象的同时,也加大住房供给力度,实现“疏堵结合”。《条例》明确,将在高校、园区、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集中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建立租金监管账户,对涨租适时调控
住房租赁,本质上是市场行为。“既要保障承租人的权益,也要考虑出租方的利益,寻求最佳平衡点。”魏蕊认为,除了根治群租顽疾,还要建起良性市场体系,吸引社会力量参与,满足居民多层次居住需求。
《条例》创设性地提出“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”。根据法规,如果一家长租公寓需向租客提前收取6个月的租金,就要将部分资金存入该账户,交由第三方监管。与淘宝交易类似,该账户起到“防火墙”作用。一方面,最大限度保障承租人利益,确保租金不被中途挪用;另一方面,也充分考虑平台的现实运转,确保企业有充裕的现金流。《条例》还明确,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一次性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部分,以及收取押金超过一个月租金的部分,应当存入账户。
回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涨租问题,《条例》体现了适时调控介入的原则,并明确: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,可以依法采取涨价申报、限定租金或租金涨幅等干预措施,稳定租金水平。“这样一来,既顺应市场发展的规律,也通过‘有形的手’谨防市场过热,让租房者对安居生活有一份稳定预期。”魏蕊说。
“随申办”上新“我要租房”,动动指尖签约入住
市人大代表彭燕玲表示:“《条例》适应了新形势,破解了过去管理中法治支撑力不足的问题。”在她看来,《条例》中的创设制度要落到实处,关键还在于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。特别是,依托法条提及的“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”,实现数据找房、“一键”安家。
最近,“随申办”App上新了“我要租房”模块。输入“地图找房”,全市所有登记备案过的房源信息统统清晰可查,细致到地址、面积、价格、装修情况等。为确保房源真实性,《条例》还明确,“已成交的房源信息应当及时予以撤销”。管理功能外,该平台还嫁接了诸多服务职能,包括在线看房选房、申请预约、合同网签备案以及办理相关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等。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,未来该平台还将丰富功能服务,最终目标是“动动指尖签约入住”,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当天线上申请、当天完成审核并签约入住。
本文来源:今日头条